我省绿色建筑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绿建委的精心指导下,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出台《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累计建立各类建筑节能示范项目80个,其中绿色建筑20个;同时,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纳入省节能奖励资金补助范围,并写入《福建省生态省“十二五”规划》;出台《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绿色建筑星级评价管理。二是成立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日常工作;组建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其中国家级专家40名,并设立“福建省绿色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三是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重大专项课题研究,引导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四是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和星级评价。自2009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同意我省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认证工作以来,编制发布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资料汇编,开展星级评价工作。目前我省有福州三木·家天下、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等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星级,有福建省绿色与低能耗建筑综合示范楼、泉州港务大楼、永福设计研发中心大楼、省厅社团综合业务大楼等4个项目列入省节能示范,获得省节能奖励资金补助105万元;还有10个项目正在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星级。五是厦门市列入全国唯一的低碳试点城市,率先在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厅科技处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海峡绿色建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