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福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 > 经验做法
永春县下辖22个乡镇,236个村(社区),总人口56.9万人。2012年以来,永春县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县22个乡镇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建成150座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80个村,建成人工湿地面积255亩,日处理规模达1.2万吨,总投资约1.3亿元。2015年底永春县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示范县”,成为全国100个示范县之一。
一、工作机制方面。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指挥部,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工艺路线选择方面。永春县结合农村实际,合理选择工艺技术路线,主要采用四种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①对于区位条件允许,能够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全部纳管处理。②对于人口集聚程度高、规模大的乡镇,综合考虑人口规模、产业结构、排放水体要求等,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对于一般的乡镇,根据村庄分布形态,采用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等组合工艺,建设一处或多处污水处理设施。③对于普通的村庄,就地自建分散式、生态式污水处理设施。④对于环境容量大、管网难以延伸的偏远山村,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或户用型塑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接入田间、池塘等。
三、建设资金投入方面。主要靠政府投入,由流域生态补偿金、乡镇自筹及省、市相关补助资金构成。通过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整合、生成、推进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四、运行费用投入方面。永春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靠镇村运营管理,考虑到镇村财力薄弱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县政府决定采用捆绑打包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运行费用从每年度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切块资金安排,由县环保局、财政局拨至城建国投公司,再由城建国投公司拨付第三方运行管理单位;运行费用由人员工资、日常巡查和管理费用、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日常监测费用、管网巡查维护费用、绿地保洁费用等六方面内容,平均吨水运营费用449.72元/年(1.23元/吨),电费另外按实计算。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