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宣贯《福建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

日期:2019-11-21 21:5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更好地遵循法律法规,落实垃圾分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2019年11月21日,厅法规处李智勇处长为全厅干部职工做《福建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专题解读。《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通过,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保障与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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