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经验做法

日期:2019-09-29 10:4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9月4日,受林瑞良厅长委托,钟昌辉副巡视员带领厅工改办、省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厦门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人员一行8人,赴上海市调研学习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建设和规范工程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等工作经验。

  (一)上海市工程项目审批改革主要亮点。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实施库制度,强化项目可实施性,构建公开、透明的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1.完善项目前期储备。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并管理项目储备库,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制定项目入库、出库条件。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优先安排调入项目储备库。各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建议书编制,明确建设边界条件和建设规模,提前开展规划、土地等手续办理的准备工作,提升项目策划生成质量和效率。2.加速项目生成实施。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建立并管理项目实施库,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部门,指导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各部门提供的会商意见、联审意见可视作正式意见,作为后续项目审批的依据。3.加快设计方案编制及专项评估评审。项目进入实施库后,建设单位开展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各类专项评估评价报告的编制。同步开展环评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评估评审工作,提前排除项目否定性因素;提前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市民意见收集和意见答复等工作。4.开展综合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专项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意见视作审批部门意见。5.综合评估通过后,项目进入正式审批流程。

  (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新亮点。上海作为世行对中国营商环境评估的标杆城市之一,其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紧扣世行评价指标,对社会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推出系列改革措施,以提升营商环境评估名次。1.取消社会投资小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自然资源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可凭验收意见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2.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对于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免于环境影响评价。3.取消社会投资小型项目备案环节,通过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归集。4.豁免小型项目民防异地建设费用。针对缴费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明确不再收取民防工程建设费。5.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地质勘察流程。针对风险可控的社会投资小型项目,明确地质勘察时间不超过7个自然日。6.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包括监理)人员学历要求。除符合上海市规定条件和最低从业年限要求外,人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对营商环境评估可加分。7.加强对企业满意度的调研分析,及时研判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改革举措得到有效执行。8.加强与世行团队及行业专家沟通交流。向世行团队全面展示改革成效,邀请行业专家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建议。

  (三)上海市审批平台建设做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管理系统,统一设置在“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其审批平台建成时间较早,经过升级完善,目前已实现房建类项目全流程网上无纸化、零窗口办理(其他类型项目审批尚未实现网上办理),并将供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纳入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主要做法是:1.房建类项目报建申请、受理、流转、审批已实现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理,项目业主无需到实体窗口,做到“一趟不用跑”。2.各阶段审批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单全部电子化,申请人只从“一个入口”一次上传至联审共享平台;由联审共享平台将审批办件信息推送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在线限时办结;若有自建业务审批系统的部门,则从联审共享平台上提取本部门审批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单,然后在自建业务系统完成审批办理,形成审批事项照面信息,推送给联审共享平台。审批过程无需申请人再向部门自建系统上传申请材料,避免申请材料多系统重复提交。3.各审批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电子证照,推行城建档案全面数字化,实现工程项目审批档案电子化,杜绝一边实施“网上申报办理”,一边要求“网下纸质材料存档”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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