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1-11 16:17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 〕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按照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市人居环境。

  (二)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县(市、区)建成区为单位,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三)目标任务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阳区于2019年底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延平区于2020年底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二、范围标准

  (一)主体范围

  2020年底前延平区、建阳区建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条件的县(市)参照施行,以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二)分类标准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按照我市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品种类别及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各类垃圾品种如下:

  可回收物:废纸(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等),废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废金属(易拉罐、铁、铜、铝等制品),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手机、电脑等),废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废旧纺织物(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牛奶饮料、化妆品、日化用品等)等。

  餐厨垃圾: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含镍氢、镍铬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 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用品(废湿度计、血压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可焚烧的生活垃圾。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投放体系

  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单独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理。对餐厨垃圾,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二)配备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各试点区域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种类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由相关专业单位定时收运。垃圾收集容器要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清运车辆要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加快垃圾无害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对产生的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

  (四)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如暂时无法完成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指定危险物临时存储点,并指定相关单位进行定时收运,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加快生活垃圾应急卫生填埋场建设,确保未能进行焚烧处理的垃圾及焚烧后飞灰得到无害化处置,避免二次污染。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18年底前,延平区、建阳区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20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旅发委、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规划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 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项目资金由县、市政府统筹安排,延平区、建阳区项目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区级财政协商解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四)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附件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推广意见和建议;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并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起草印发相关工作会议纪要,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苏福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长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新仪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旅发委、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规划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杨新仪局长兼任。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若工作需要,由市住建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视情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解决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工作建议;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密切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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