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鼓楼区洪山镇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总结

日期:2021-03-19 15:5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加快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各地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根据2020年我省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名单(闽建管函〔2020〕7号,附件1),鼓楼区洪山镇列入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现将洪山镇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山镇共有12个社区,226个小区,60291户,共建设分类屋278因小区拆迁,1屋拆除,宣教屋3座;辖区内共有可回收物环保驿站5座;有害垃圾收集点2个;大件垃圾集中收运点1个。根据《2019年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8月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四定”模式。

二、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强化机制建设

成立洪山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经合社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通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会议,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建设。同时,成立了专职机构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对辖区社区、分类企业、收运企业、物业企业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评、执法等,并组织志愿者、督导员开展分类宣传培训;社区负责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垃圾分类端和收运端“四定”工作。

(二)分类屋亭建设

洪山镇屋亭建设方面取得了3率先:率先垃圾分类“四定”模式全市首个垃圾分类屋武警三号院);率先建立有害垃圾收集点率先建成环保宣教屋全区首座宣教屋在天澜小区建成。为了打造精品分类屋示范模板洪山镇结合各小区特色,因地制宜提升分类屋设施,对35座分类屋进行硬件提升,增设了垃圾分类知识视频播放器、绿植、卷纸、降臭喷香机、灭火器等设备

同时,综合考量了分类屋亭的功能性、美观性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为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可度,洪山所有垃圾投放点均建设为分类屋共有278座(1屋因小区拆迁拆除)

(三)加强宣传引导

洪山镇积极响应“家在鼓楼 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实施“246”工作法,通过建设志愿者队伍、搭建信息传递网络、组织志愿服务行动,科学高效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各社区均定期开展入户宣传、党员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宣传活动。每月开展宣传活动60场以上,发放宣传册50000余册。同时在小区楼道、垃圾投放点设置温馨提示牌,实现宣传“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引入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协助街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联系学校、教育机构举办“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一老一少一普的活动中心提倡长者先行等方式实现一人带一户,一户影响一片。另外,创新垃圾分类宣传方式如乌山荣域 A区宣教屋分类屋集分类投放、分类展示、科普教育、体验互动于一体,小区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体验最时尚的分类乐趣,花圃内设置的“蚯蚓塔”则是厨余垃圾创新利用的实景课堂打造了“家门口”的垃圾分类宣教阵地。

三、强化运营保障

实行“误时投放”治理机制。组建四级巡查队伍,由镇垃圾分类中心、社区垃圾分类站、城管中队分类公司包片督导员等人员组成的队伍每日巡查各小区分类屋。制定轮巡宣传计划表误时垃圾执法月计划表,针对各社区上报误时严重小区,定时守点现场执法。另实行误时投放监控抓拍、晒罚结合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小区微信群、公示栏曝光台发布居民乱丢垃圾照片,对屡劝不止的居民群众,通过监控取证,进行上门处罚。由社区跟公司对误时乱扔垃圾的居民进行监督和劝导,小区乱丢垃圾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善。

同时,社区对物业发放整改通知书,对于整改不到位、不作为的物业由城管中队集中约谈。

   经统计,截止2021年1月共纠正违规行为1267起,处罚174起,罚款1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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