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专刊(8)

日期:2010-04-0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21个试点镇书记、镇长座谈会
  3月30日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书记、镇长座谈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坚飞厅长、翁玉耀副厅长、王建萍总规划师出席会议,参加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第一期培训班的21个试点镇书记、镇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试点镇书记、镇长踊跃发言,交流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反映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建设用地不足、镇级财力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体制不适应等几方面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意见。
  座谈会上,林坚飞厅长指出,针对试点镇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分门别类作专题研究,并向省政府报告。林厅长强调,21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不同于以往围绕村镇规划建设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综合改革。当前试点工作要牢牢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按照山区、沿海不同类型试点镇特点,找准工作切入点。林厅长还对当前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用好用足政策。试点镇要在全镇上下形成学习省政府试点政策文件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把试点文件作为全镇干部强制性学习内容。要学习领会政策内涵和实质,认真思考和准确把握政策关键点,在实践中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二是要以自力更生为主,外部扶持为辅。在用好用足政策上多动脑筋,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试点镇造血功能,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先行先试。抓住这一轮小城镇发展的难得机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翁玉耀副厅长在会上强调,试点镇要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建设,要采用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污水、垃圾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希望试点镇加强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沟通联络,做好试点信息和工作动态反馈工作。(厅村镇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举办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第一期培训班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试点工作文件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3月29日举办为期三天的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第一期培训班。全省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各设区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试点镇所在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村建站站长等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不同于以往的小城镇建设培训,注重按照打造宜居城市综合体的目标和中小城市标准要求,安排培训内容,邀请国内和省内知名专家授课,编印专门培训材料,共设试点镇《规划导则》解读、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与基本概念、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对策研究、城镇特色风貌的营造、建筑地域特色塑造、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技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申报国家补助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政策解析等九个专题讲座。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反映,培训班办得很及时、很必要,培训课程既有理论知识,又有政策解读和可操作的具体对策措施,特别是讲授分析国内外规划建设案例,拓展了视野,提高了认识,对做好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很有帮助。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参训人员意见建议,对培训内容作进一步完善,并于近期举办第二期培训班。(厅村镇处)
                长泰县快马加鞭推进岩溪小城镇建设
  近日,该县制定出台《岩溪镇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突出“项目带动、产业支撑、规划先行、管理先抓”,认真做好镇区20平方公里规划,通过向上级争取、金融贷款、市场运作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计划投资近10亿元,组织实施旧区改造、交通道路、供水排水、工业经济、特色农业、社会事业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抓好镇区管理和村容整洁,举全县之力推进岩溪生态工贸小城镇建设,实现“三年突破、五年完善;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发展”目标,努力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争当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排头兵。
  今年,岩溪镇被确定为我省21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之一后,长泰县提出抓好“一镇一村一条路”等三项工作。即抓好岩溪小城镇建设、抓好马洋溪旅游区村容村貌整治、抓好国泰路拓宽改造,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关部门全力抓好镇区管理和周边村整治、上宫片区改造和江滨公园建设,研究探讨岩溪学村的整合提升等几项工作。目前总投资120万元的高濑文化园项目启动以来,文化休闲广场已初具雏形,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也已着手建设;总投资6000万元的上宫片区改造进入征地赔青阶段;投资1000万元的江滨休闲公园项目已初步完成设计方案;投资700万元的镇区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已完成部分管网更新。(漳州市房管局)
             龙海市四项措施加快推进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工作
  龙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迅速行动,扎实抓紧抓好角美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会上龙海市领导要求小城镇建设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力争在全省小城镇建设中抢先机、走前头、当先锋。二是成立领导机构。龙海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龙海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着手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建设、发改、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学习领会省政府《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着手研究制定加快小城镇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四是全面深入调研。为了更好地落实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龙海市委许荣勇书记,杨溪峰市长分别带领相关部门深入角美镇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角美小城镇试点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和部署。(漳州市建设局)
             南安市有序推进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
  水头镇是21个福建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之一,近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安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7名专职工作人员已进驻水头镇。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加快规划编制。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中等城市的标准和目标,对水头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此项工作将于上半年完成。四是促进项目生成。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水头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迅速启动项目生成策划工作,目前,已初步生成、布局了第一批55个涉及基础设施、市政设施、文化教育等民生项目。(南安市规划建设局)
                 泉州市成立小城镇建设技术服务组
  现已邀请到美国诗建设计有限公司和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及同济大学等规划设计行业一流院所的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以及泉州市规划建设领域具有高业务水平、高学位、高职称的规划建设专家共23人,组成服务组。帮助各地解决小城镇建设在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服务组成员单位可为试点镇承接规划设计任务,提供技术审查、咨询、指导等服务,定期开展巡回服务,为各地推进小城镇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泉州市建设局)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扎实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规划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考察学习,拓宽规划建设思路。由武夷新区规划工作组领导带队,赴福州、厦门等地学习考察,向省住建厅领导和规划专家咨询武夷新区总体规划问题,初步形成新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南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领导参加了省厅组织的赴广东小城镇建设考察。二是及时组织开展测绘工作。通过邀请招投标,按1:1000数字化标准,组织开展了涵盖建阳市将口镇和武夷山市兴田镇两个乡镇在内近100平方公里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对2个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区域范围,先行安排市城乡勘测大队进行测绘,目前已完成了两镇镇区地形测绘工作,为小城镇规划设计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扎实推进新区和小城镇规划工作。以武夷新区发展规划“一城六片”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为指导,围绕打造宜居城市综合体,委托杭州市雅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甲级)与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联合组织开展将口和兴田两个小城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春节前,编制单位就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现场实地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目前已完成了前期工作,预计3月底可完成第一轮框架性初稿,并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将口“铁、公、机”立体交通规划设计已委托铁四院展开;将口至赤岸沿江亲水平台规划设计委托华东水利勘测设计院展开。(南平市城乡规划局)
              莆田市规划部门积极服务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
  (1)明确工作要求。按照“镇域全覆盖、站位起点高、功能配套齐、建设按时序”要求,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规划方案,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小城市”,凸显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民俗特色。(2)明确服务内容。科学指导省级试点小城镇及所在区抓紧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在上半年完成镇总体规划修编及部分专项规划编制与审批的基础上,力争在第三季度之前完成控规、修规编制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年内完成全部规划论证和报批工作。(3)明确实施步骤。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总原则,督促试点镇分“初见成效、基本建成、全面提升”三个步骤逐步实施。抓紧启动已经成熟的部分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宜居片区建设、商贸片区和其它产业区建设。村民建房和有碍规划实施的其它建设活动在试点镇规划编制完成前一律停建。(莆田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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