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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国税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住建(房地产)部门应当会同国税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营改增”征税业务培训,力争实现所有企业全覆盖业务培训;要求各级住建(房地产)部门及时收集“营改增”试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问题,并反馈给同级国税部门予以帮助协调解决。对于需要省级层面协调的事项,及时向省住建厅、省国税局报告。通知还要求各设区市住建(房地产)部门明确“营改增”试点协调事项的联络员,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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