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召开

日期:2024-08-20 18:45 来源:福建住建 浏览量:{{ pvCount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科学谋划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指明前途无量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实干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8月13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子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元豹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

全省住建系统要在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职能,严督实导,着力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见效果,全力推进房屋市政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自觉站在密切党群关系、厚植执政根基、优化营商环境的全局高度,态度坚决、毫不含糊地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要按照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当地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协作,加强与当地招投标牵头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的沟通配合,扎扎实实开展整治,切实让群众和企业有感有得。要强化督导调度,严格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着力抓本级带系统,开展全覆盖督导,通过信访、招投标投诉、巡视巡察、审计等途径深挖线索,加快推进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上的问题线索查办,对于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进行打击。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修订。对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要求的招投标政策,该废止的要尽快废止。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建立健全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切实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地见效,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典型警示相结合,重点围绕“两库一单”等主题,梳理、总结一批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公布一批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通报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对九市一区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点评。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建主管部门分别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党委、建筑业处、科技设计处、工程处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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