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14〕15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