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6-0202-2014-01220
- 发文字号: 闽建房〔2014〕2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2014-11-19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推进我省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建设,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增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意识,维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或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林玉灿,电话:0591-87613929 87501807,传真:0591-87616103。
省建设信息中心马腾,电话:0591-87616297。
附件: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9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