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建〔201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经商省发改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