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4〕7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加强城镇燃气管道保护,防范化解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风险,省厅制定了《福建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