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4〕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