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住建局(建委),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根据《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闽建村〔2016〕25号),现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对象、改造任务及金额见附件),款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对未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地区,省里将通报批评并扣回省级补助资金。
附件: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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