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合理确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概算,规范设计概算编制,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概算定额水平进行测算并优化调整相关定额,形成了《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FJGD01-2023)》(征求意见稿)和《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FJGD03-2023)》(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再次征求意见,同时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联系人:高雄映,联系电话:0591-87677773,电子邮箱:55620265@qq.com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FJGD01-2023)》(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FJGD03-2023)》(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2日
标题 | 内容 | 是否采纳 |
---|---|---|
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1.(4)点、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1.点、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五点 | 原内容:以上第(2)、(3)条所述“高度”,按设计图示地下室底板垫层底部标高至室外设计标高的高度计算。 建议:室外设计标高建议修改为“自然地面标高” | 不采纳 |
其他 | 对于初设阶段经常缺设计的项目,建议概算定额统一明确估算指标,以便于控制投资。如:1.甲方自理项目:如二次装修项目、钢屋架、钢结构雨棚等。2.专项设计项目:基坑支护、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预制砼构件等。3.外水外电接入费、供配电工程费等。 | 部分采纳 |
第一点 | 原内容:《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FJGD01-2023)(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室内装饰工程、保温、隔热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其他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二章。 修改意见:“保温、隔热工程”建议修改为“...保温与隔热工程…” 鉴于目前建筑工业化要求日益增高,建议增加“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章节,同时匹配装配式结构使用预制楼板的结构钢筋用量参考指标。 | 全部采纳 |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征求意见稿)》共征集反馈意见231条,其中采纳127条,部分采纳13条,不采纳91条。省厅造价总站将对反馈意见充分吸收,修改完善后将适时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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