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案例解析⑤——走出工程思维惯性

日期:2026-04-13 18:1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编者按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是国家推动乡村振兴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战略。我省有6个县(市、区)入选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数量全国最多。自2024年起,省级对标安排专项资金,培育了15个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保护成效正逐步显现。

  为更好地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现编选相关案例进行解析,梳理负面做法,对照正面案例,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工作厘清思路、提升成效,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问题透视

  F县是2025年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该县整合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形成一个涵盖多个领域的工程项目,统一招标。2024年10月底省级资金下达后,2025年7月启动招标,分批确定施工、监理单位。该项目受典型工程思维影响,把传统村落系统性保护视作单一的建设工程,打包统建。由于筹备周期长、审批流程多、实施内容庞杂,导致项目前期占用时间较长,影响后续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

F县传统村落建筑修缮工程

  S区某村是2018年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2022年获得省级补助资金,D县某村是2020年公布的省级传统村落,2024年获得省级补助资金。上述两个村也同样受到工程思维的局限,将资金主要用于村内传统建筑的本体修缮工程,没有充分考虑带动引领和后续维护,资金综合效益发挥不足。

D县某村将大部分资金用于传统建筑本体修缮工程

二、对比借鉴

  (一)三明市泰宁县:资金分类、责任分级,放活实施管理

  泰宁县是2026年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该县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部门协作、村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的投向分为县级统筹、乡镇实施、“以奖代补”三类。其中,县级统筹占25.3%,用于全域规划、设计咨询、消防排查、宣传编撰等共性项目,由县级直接组织实施;乡镇实施占62.3%,用于大源村、际溪村、崇际村等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由乡镇作为实施主体;“以奖代补”占12.3%,用于引导村民对自有产权传统建筑自主修缮,鼓励按“工料法”实施,由村民申报、乡镇初验、县级联审,对村民自主修缮按工料法给予60%补助,单栋最高补助15万元,预计带动村民投入修缮的资金超200万元。

泰宁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项目的保护修缮工程按期启动

泰宁县发动组织村民修缮传统建筑

  (二)南平市建瓯市:资金定额到村、分类定向使用

  建瓯市是2026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该市按照“连片规划、分类施策、资金撬动、整体提升”的思路,细化省级补助资金分解安排。由县级统筹不超过100万元作为机动资金,用于陪伴式服务、品牌宣传及动态调整,其余资金下达到启动片区的党城村、伍石村、阳泽村、湖头村等4个传统村落。其中,约40%用于公共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居住建筑的宜居化改造、传统建筑活化惠民空间等;约60%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活动打卡点打造、乡野步径串联、历史环境要素修复、抢救性保护修缮等。以省级补助资金为杠杆,撬动地方配套、专项债、政策性贷款及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超2.4亿元,带动村民自筹25.6万元参与自主修缮。

建瓯市伍石村伍石山庄保护修缮,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工

建瓯市传统村落的部分建筑修缮前(左)、后(右)对比

三、经验启示

  传统村落系统性保护,不同于常规建设工程。

  泰宁县将涉及全域的设计、咨询等任务由县级统筹,针对村落的修缮、整治等任务分配给乡镇实施,并积极采用“工料法”等机制,奖补带动村民自主修缮。

  建瓯市将资金分配到镇村一级,支持用于惠民空间打造、宜居化改造。无论是开办民宿、销售特产,都将有力带动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

  传统村落是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生命体,其保护绝非单体建筑修缮、局部环境整治的碎片化工程。要摒弃工程思维惯性,走出一条村民可参与、基层可承载、未来可持续的“新路”,让传统村落在保护利用中“活”起来、“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