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开展全省物业服务领域警示教育与政策制度培训

日期:2026-09-17 18:3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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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省物业领域改革创新,压实各级物业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构建物业小区治理格局,明晰各方权责边界,破解基层物业治理堵点难点,全面提升物业小区精细化治理水平和群众居住满意度,2026年9月11日,福建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全省物业服务领域警示教育与政策制度专题培训,王德福副厅长出席培训并作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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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坚持以案为鉴,精选省内外8个物业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复盘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套取、小区公共收益侵占挪用、物业企业拒不退场等突出典型案件,系统梳理案件诱因、精准界定各方责任、公开通报处置整改结果,切实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筑牢物业领域廉洁防线和安全底线。同步,系统解读《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体系、物业小区执法依据指引、物业投诉登记处理及争议调解制度等重点制度,明确全链条履职要求,为推进物业小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培训强调,要立足城市发展,正确看待物业治理问题。顺应城市存量提质增效发展形势,推动物业工作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树立需求侧思维,以居民实际感受作为服务评判标尺,客观研判、针对性化解物业领域各类矛盾。要强化党建引领,完善三方共治运行机制。推动党建下沉小区末梢,由社区党组织扛起治理主体责任,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同关系。落实业委会廉政提醒谈话,筑牢廉政底线。要强化社区党建统揽,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触角全面延伸进小区。落实各方职责,构建物业小区治理机制。厘清小区纠纷类型,落实各部门法定执法职责,杜绝推诿扯皮。建立物业小区执法联动的常态化机制,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处置、执法联系人公示等制度;推动物业企业落实违法行为“三方告知”机制,做到履职留痕、尽职免责;健全纠纷调处与部门执法的联动机制,实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要转变服务意识,推动物业行业转型升级。物业企业要严守公共收益管理红线,盘活公共空间、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快落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通过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对应、履约不达标按合同降档收费、争议委托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评估等手段实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要强化监管落地,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物业主管部门主动牵头做好跨部门协同,对照时间节点推动三项制度落地,抓实公共收益专户、执法信息公示等重点工作,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不断巩固物业服务专项治理成效。

泉州华丰社区、福州万科社区、福州城市智慧物业、厦门晟洲物业、龙岩新罗区金色家园小区业委会5家单位,分别从老旧小区连片治理、大型商住小区多元共治、国企智慧物业运营、老旧小区党建引领建设等方面分享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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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华丰社区党委书记叶碧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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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万科社区党委书记张斌新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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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智慧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林为民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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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晟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赖铅生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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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金色家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元森发言

全省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代表,以及部分受邀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