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落实公积金新政赋能民生安居

日期:2026-09-30 16:20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足住房保障民生职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持续拓宽使用范围,优化提取政策。在年初推出装修、购买车位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基础上,新增物业费、购房契税提取惠民举措,同步优化装修提取和还贷提取政策,实现惠民服务再升级。

此次政策调整聚焦群众置业、居住的全链条实际需求,推出四项务实举措。

推出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政策。支持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可按半年或按年申请提取。

优化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取得有效证明材料5年内的本地自住住房装修。资金流动性宽松的地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度放宽适用年限及范围等要求。

新增购房契税提取政策。购房缴纳的契税可计入购房支出总额,允许缴存人提取账户余额用于缴纳购房契税。

优化还贷提取政策。提高还贷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月或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偿还省外住房贷款的,无需另行提交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公积金缴存凭证或社保缴存凭证,进一步简化材料、降低门槛,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还贷负担。

目前,福州、厦门、泉州、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等地已落实出台相关实施政策,其他地市正加快研究制定。福建省住建厅同步优化调整“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精简提取办理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线上线下双线办理模式,让惠民政策“落地快、办理易、获得感足”。(福建省住建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