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体系,强化城市紫线管理,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漳州市唐宋子城(台湾路——香港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5-2030年)》(下简称《保护规划》)。漳州唐宋子城历史街区北至新华西路和瑞京路,西至钟法路,南至博爱道,东至新华南路,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在“科学规划、综合保护、有机更新”的指导思想下,漳州市将打造集居住、商业、文化、旅游为一体,具有传承历史、展示文化、延续生活等功能的历史文化街区。
省人民政府在批复中要求,漳州市政府要严格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注重提炼台湾元素。核心保护范围内要保持街区传统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整治恢复构成历史风貌的重要环境要素,保持古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及外观形象等方面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注重街区整体肌理的延续;要提升唐宋子城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传承、旅游休闲和特色商业发展、展示等功能;要加强街区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消防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激发街区活力。《保护规划》是漳州唐宋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将依据批复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漳州唐宋子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影响力,推动街区保护的有效实施。省住建厅也将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处)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971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