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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届 五 次 第 1401 号 环境与城乡建设 类
污泥是一种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同时还有总量大、污染大的特点。但污泥也是有利用价值的潜在资源。近年来,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污泥处置和利用技术,实现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处置。我国高度重视污水污泥处置,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污泥的管理更加严格,要求污泥“不落地”。
我省在污泥处置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2020年12月底,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市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有设施处理污泥效果不佳。随着城镇、农村污水以及工业污水处理率的不断提高,市政污泥的产生量将随之增加,污泥处理难度也与日俱增,现有的污泥处理设备超负荷运转,无法及时处理数量庞大的污泥。
2、部分粗放式处置办法弊大于利。常用的脱水后填埋等处置方式,虽然短时间内可以处理大量污泥,但不仅会造成土地污染,还会影响地下水水质和周遭的生态环境,从长远看危害较大,国家已经不鼓励填埋的处置方式。
3、我省急需出台相应激励政策。从现状看,大部分污泥没能转换为可利用资源,而是成为污染物。为了调动企业的市场能动性,目前,北京、广州、杭州、重庆、南京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了污泥治理政府补贴政策。比如南京利用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政府补贴约160元/吨;北京市污泥干化、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政府补贴约260元/吨;广州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政府补贴约300元/吨;上海石洞口项目,采用干化焚烧法方案,补贴约280元/吨;重庆明确主城区污泥处置按照干化路线为主,污水处理厂所付污泥处置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补助。
二、建议
为更好地解决污泥处置问题,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污泥处置相关扶持政策,减少污泥对生态环境影响,提高民众对城市生活的满意度。
1、把污泥干化处置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大部分污泥以填埋为主,排放大量CH4和CO2气体,每吨污泥产生约0.5吨的CO2当量。污泥处理处置碳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污泥处置的碳排放量很大程度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自动化程度的影响。污泥干化后燃煤进行耦合焚烧是比较成熟的技术,在江苏、浙江、上海和广州都有众多的应用案例,且经过多年国内外的论证,是业内普遍接受的污泥处置技术手段。上海市把燃煤与污泥耦合作为一种主流技术并重视其配套的大气污染环保指标,上海几大污泥处理项目都在使用干化焚烧工艺。此外,污泥干化后作为建筑材料也是一种常用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有效处置和“变废为宝”相结合,符合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建议在市场上推广该技术以达到碳减排效果。
2、以政府补助激励企业积极性。污泥处置对企业来说是不小的负担,若能提供相应补贴,电厂、水泥厂等企业便有动力采购和建设相应的污泥处置设施,大量的污泥就能得到妥善解决。建议参照杭州市政策,对于建设相应环保措施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补助。后续在市政污泥处理费的基础上,根据处理的数量按照级别进行补助,处理量越大的企业得到越高的补助比例,以此激励相关的企业将污泥处理做实做好。
3、以税收补助污泥资源化利用。建议对我省开展污泥资源化利用进行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的环保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激励更多有实力的环保企业共同挖掘污泥的资源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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