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珍代表: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877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放宽贷款套数及次数限制的建议
近几年,为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我省陆续出台了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二套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优化套数认定、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开展“商转公”业务等一系列贷款方面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缴存人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关于放开第三次公积金贷款限制的建议,我省也积极开展探索研究,但近期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防止资金过度集中于多次贷款需求,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目前暂不放开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二、关于加大对“好住房”支持力度的建议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好房子”建设工作部署,2025年5月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等十部门出台《福建省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督促并指导各地根据“好房子”设计技术标准,提升项目开发品质。我厅将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开展“好房子”地方标准体系研究,进一步优化用地选址和规划管理,提升住房建设品质。下一步,将持续关注相关标准体系建设进展,待条件成熟时及时研究出台公积金配套支持政策。
三、关于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的建议
2026年2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出台支持城市更新提取、延长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放宽购房提取时限,优化多子女家庭、“卖旧换新”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鼓励有条件地市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购买车位。各地公积金政策陆续贯彻落实,开启了新一轮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等住房相关消费提取建议,我省也积极开展探索研究,但近期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为防止对于公积金使用范围过度突破,而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暂不出台相关费用类的提取政策。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市场变化以及“好房子”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在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研究优化相关政策的可行路径,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张 蕊
联系电话:0591-8761132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