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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珍代表:
《关于修订〈福建省商品住宅容积率计算规则〉 推动“好房子”建设的建议》(第1883号)由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办理。现将我厅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好房子”建设,连续两年将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十余项做法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建设典型案例并向全国推广。
(一)构建政策支撑。2025年5月,我厅联合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10部门印发《福建省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合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建设,鼓励各地优化新建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各地同步细化配套措施,福州市出台政策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厦门、南平探索公益性配套、生态空间计容优惠,为省级规则修订积累实践基础。
(二)完善标准体系。发布绿色建筑、全装修住宅、装配式建筑、立体生态设计等“好房子”相关地方标准100余项,印发《福建省高品质住房设计导则》《福建省 “好房子” 设计技术指引》,明确立体绿化、空中庭院、绿化阳台等生态空间技术要求,引导 “好房子” 项目落地实施。
(三)推进试点引领。公布32个“好房子”试点项目,涵盖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类型,引导企业优化户型设计与社区配套,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探索可推广的实践做法,发挥引领示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您的建议,我厅将持续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优化容积率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助力“好房子”建设。
(一)强化政策协同。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快修订容积率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程,进一步优化规划指标,加强“好房子”建设政策支持。
(二)强化技术引导。将“好房子”建设关键技术纳入住建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方向,发布智能建造、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新技术清单,筑牢住宅品质提升技术支撑。
(三)深化示范推广。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强化规划源头引导,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支持房地产企业打造一批高品质项目。扩大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覆盖面,推广可观摩、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增加“好房子”有效供给。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好房子”建设工作的宝贵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助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新期待。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李映寰
联系电话:0591-8752772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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