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芳代表:
《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与法治保障构建基层治理协同机制的建议》(第1957号)由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着力从物业党建联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平安建设考评、小区安全防范、财政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协同机制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已开展工作
(一)强化物业党建联建。一是强化制度牵引。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堡垒工程”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近邻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省委组织部会同我厅印发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三年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各地下功夫补短板抓规范。二是织密组织体系。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省、市两级物业行业党委和物业管理协会党组织全部建立、有效运转,大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对符合条件的922家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联合建及选派974名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省委组织部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组织小区党组织、业委会、业主代表,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物业续聘的重要依据,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完善协同机制。省委组织部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居民夜谈会、近邻恳谈会等做法,定期组织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及业主代表等多方参与,自主解决物业矛盾纠纷。
(二)打造“一站式”物业纠纷调解平台。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提请将其列入省委全会决定、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十五五”规划内容予以推进落实。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省平安办印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职责事项清单、“六项机制”等系列文件,推动各地对标“五有”目标和“五个规范化”要求,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全面规范提升。三是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2025年,全省83个县(市、区)、111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四是优化平台功能。围绕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目标,因地制宜推动综治中心场所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县乡综治中心均按标准建设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科学设置受理窗口和物业纠纷调解室等各类功能室。
(三)加强综治中心资源力量整合。一是推动多部门力量入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人社、住建等11个行业部门通过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入驻,全省县级综治中心共入驻部门1944个、平均入驻部门20多个,合计入驻部门人员、调解员、律师等力量4346人,乡级入驻12223人,综治中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功能进一步显现。二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我厅联合省高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依托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党组织成立专业调解机构,特邀调解员累计化解物业纠纷2309件。2025年,全省各级综治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60.07万人,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诉求49.07万件,同比增长35.41%,化解45.97万件;全省群众安全感率99%以上,综治中心知晓率达79.68%。全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省召开,我省工作成效、各观摩点经验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四)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一是坚持责任书制度。省委、省政府已连续28年举行平安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并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年度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内容。二是强化法治和制度保障。《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业委会参与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本居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业主合法权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若干措施,为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坚实政策保障。三是纳入考评重要内容。省委政法委印发2026年全省政法工作要点、平安福建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房地产、物业等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五)夯实小区安全基础。一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省公安厅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的巡逻、报警监控、秩序维护进行监管。结合全省保安行业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摸排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区域6189个,逐一纳入监管视线。二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省公安厅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备案,规范保安服务,加强培训演练,协助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三是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省公安厅紧盯物业小区群众关注度高的盗窃、噪声扰民等案件,依法打击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高效回应民生关切。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处居民小区盗窃案件429起,噪声扰民案件5起。
(六)加强治安调解与纠纷联动。一是规范物业纠纷警情处置。省公安厅认真开展物业纠纷类警情处置,对因民间纠纷引发殴打他人、损毁财物、侵犯隐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8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时调查询问、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开展治安调解。二是强化重大矛盾隐患协同化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隐患,协同属地及主管部门,落实疏导教育、协调化解。三是推动力量进驻与双向流转。今年以来,调解涉物业治安案件29起。此外,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安基础管控中心实战化运作,选派398名民警辅警全覆盖进驻综治中心,做好对接联动。健全纠纷双向流转机制,对接省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纠纷一键流转、双向共享。今年以来,采录并向综治部门推送涉及物业纠纷1361起,推动化解1311起。
(七)加大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是提高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水平。省财政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大我省社区工作运转经费保障力度,从2025年起,将我省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经费由原每年7000万元增加至每年7350万元,支持全省社区居委会有效履职,进一步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二是优化经费管理办法。2025年,省财政厅主动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重新制订《福建省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省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使经费保障政策更加贴合各地财力实际,促进我省社区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有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聚焦基层治理痛点,切中行业管理要害,对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强化党建引领上下功夫。?我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以高质量党建破解物业服务管理痛点难点,推动物业服务质量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推广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经验,建立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共同参与的“四方联席会议”,强化党组织对业委会选举、换届及日常运作的全过程指导。
(二)在规范业委会运行上下功夫。我厅将推动各地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街道(乡镇)依法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及时推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广石狮市“业账社审”监督机制,由街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业委会管理的公共收益进行年度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开。指导各地研究制定业委会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街道法律顾问常态化联系业委会,提供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程序指导等服务。
(三)在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上下功夫。省委政法委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建设提质增效,让物业纠纷等人民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持续优化平安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和职能部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确保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省公安厅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排查小区各类矛盾纠纷,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可调解治安案件依法依规组织调解;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依托综治中心搭建的“一站式”平台分流推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推动源头化解、综合治理。
(四)在数字赋能与信息公开上下功夫。我厅将完善“闽物业”平台功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开通物业小区“随手拍”投诉直达通道,对业主反映的突发事项要求企业2小时内响应并处理,其他一般事项24小时内处理,及时化解物业纠纷。
(五)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上下功夫。我厅将研究制定《福建省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将小区物业服务细化成综合管理、设备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洁绿化等6个模块,设置5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服务内容,作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参照依据。修订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六)在加大财政保障与监督考核上下功夫。省财政厅将继续落实好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经费保障,确保每年7350万元经费及时足额下达。推动将业委会规范建设、物业纠纷化解成效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推广“红色物业”、创新调解机制成效显著的社区给予奖补,推动治理模式可持续、制度化发展。
(七)在深化交叉任职上下功夫。省委社会工作部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加快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将矛盾纠纷调解等纳入居委会工作职责。同时,指导各地在2026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进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物业服务规范管理。
(八)在加强物业保安监督管理上下功夫。省公安厅将加大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抽查检查,督促指导依法规范提供保安服务,严格落实保安员在岗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物业保安员基本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在依法打击查处违法行为上下功夫。省公安厅将对接报涉及肢体冲突、恶意阻挠履职,扰乱小区公共秩序、损毁公共财产等物业纠纷类警情,及时制止、固定证据,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不适用治安调解的,依法打击查处违法行为。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