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6-01 17:17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04号 浏览量:{{ pvCount }}

何宝平代表:

  《关于争取2026年出台<福建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建议》(第1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法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厅已将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纳入省政府2026年立法调研计划,正在系统梳理各地在产生、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管理经验和制度短板,为后续推动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制定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我厅正密切跟进住建部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立法进展。目前,住建部正在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建筑垃圾管理立法调研,并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待国家层面法规修订完善后,我厅将结合我省实际,按程序推进建筑垃圾管理相关立法的制定工作,确保与国家立法保持衔接。

  二、已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精神以及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出系列指示批

  示,我厅于2025年8月4日部署启动住建(城管)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10月29日,联合省直七部门印发《全省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攻坚行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全链条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全域排查存量清零。省、市、县三级联动,综合运用“遥感+无人机+实地”手段,对全省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2025年底,各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累计消除存量问题点位2700余个,清理建筑垃圾超160万吨;联合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300余次,查处各类建筑垃圾违法案件1600余起;依托12345平台建立问题线索专项移交和快速处置机制,累计接收并处置相关线索2000余条。

  (二)系统推进处置设施建设。2025年8月,我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规范村镇临时堆放点设置,建立常态化巡查处置机制;12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一县(市)一场”建设目标的通知》,明确“一县(市)一场”建设要求,并将此项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责任书考核内容,压实属地责任。

  (三)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2025年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省新增资源化利用设施7个,新增年处理能力264万吨,全省资源化利用率从2022年的14.5%提升至2025年的46.1%,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编制《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为再生产品应用提供技术指引;同时,指导各地在财政性资金及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使用再生产品。厦门、龙岩等地综合基地加快建设,泉州“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模式逐步推广,资源化处理网络日趋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提出关于争取出台《福建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建议,对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收、运、消、用”全链条治理有重要意义。我厅按照“边治理、边调研”的思路,持续完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聚焦福州、厦门、泉州等建筑垃圾产生量大的地区,深入消纳场、资源化利用企业,系统梳理法规缺位、执法难点、监管盲区等突出问题。二是充分运用立法调研成果,在梳理分析各地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亟需通过立法解决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制度,为《福建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提供扎实支撑。三是我厅正在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在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和激励引导方面提出更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之后拟报送省政府审议印发。

  领导署名:陈义雄

  联 系 人:薛婕琳

  联系电话:0591-8781938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