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4:4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1097

  背景、问题和分析

  做好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完善城乡功能、展示城乡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我省无障碍设施水平不断提高。近期,《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福建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暂行)》相继出台,充分彰显执政为民的人文精神。

  建 议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无障碍建设规范体系和工作机制

  1.加快地方立法出台。现行《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较早,存在立法层级不高,无障碍服务内容薄弱,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建议以地方立法,将“设施建设”提升为“环境建设”,建设内容扩展到文化教育、制度规则、信息交流、智慧无障碍应用等领域,并涵盖无障碍产业培育、社会融合、服务促进、社会参与等新内容。该项立法是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础保障。

  2.推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分布特点,选定重点地市,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开展无障碍规范与标准符合性评测,设定考核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制定完善无障碍产品行业标准,激励相关标准实施应用。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召集发改委、教育厅、住建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卫健委、省残联、老龄委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研究起草相关法规政策,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二、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

  4.完善道路和停车场无障碍设施。开设市民反映热线,及时处理热点出行路线盲道阻断现象。人行道优先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主干道及商业区人行红绿灯加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公共停车场在方便通行处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5.加强公共交通系统无障碍建设。确保途经特殊教育机构、医院、康复中心、老年服务机构的线路配备无障碍车辆。规范无障碍导乘服务培训,实现公交、地铁语音字幕报站,配置上下车辅助器具。推动网约车、出租车公司配备无障碍专用车辆。

  6.增加文体休闲场所无障碍设施。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按比例设置轮椅席位,开通特殊人群预约和引导服务。鼓励影剧院设置方便视力障碍者的听影设施。图书馆设置盲文阅览室,并配备助视阅读设备。公园、景区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图。

  7.探索无障碍设施共建共享模式。引导城建公司积极参与无障碍设施改造。结合智慧城市规划,融入数据采集、安防监控、商户引导等功能。基于设施运维和数据服务形成付费机制,构建无障碍改造特许经营模式,促进设施普及和专业管理。

  三、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范围和服务

  8. 提升无障碍生活服务。加强社区、家庭无障碍改造回访和质保监督,增设紧急呼叫系统和健康监测平台功能。在交通枢纽和公共场所建立无障碍片区督导员机制。鼓励景区、旅行社开发全程无障碍游览项目。

  9. 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将智慧城市与无障碍环境一体规划、同步建设,拓展残疾人视、听、行、动的应用场景。鼓励厂商开发无障碍信息交互技术和产品。建立信息数据库,促进无障碍设施衔接互联和维护管理。

  10.发展康复辅具产业。培育康复辅具品牌制造企业,利用微信政务端口完善便捷适配服务。建立需求评估、产品体验、指导训练等服务链条,推广远程、社区、上门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层次的康复辅助器具在线租赁平台,完善检测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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