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升我省电梯安全运行智能化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5:0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1164

  背景、问题和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情况的通报》:2015年共发生电梯事故58 起,死亡46 人;2016年发生电梯事故共48 起,死亡41 人;2017年发生电梯事故共56 起,死亡人数41 人;2018年电梯事故共31起,死亡人数22人;2019年共发生电梯事故33起、死亡29人。2017年~2019年之间发生的电梯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由于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原因58 起;因设备缺陷和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14 起;因应急救援( 自救) 不当导致的事故12起;因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17起;因儿童监护缺失及乘客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1起。

  习近平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10月1日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闽市监规〔2020〕5号)已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很多好的政策与行业文件,乃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电梯行业俗有“三分质量、七分维保”,我省从事电梯维保单位数量不少,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基于目前市场调研情况,电梯事故中电梯困人、溜梯、下坠等占相当高比例事件,当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只维修无保养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无序竞争,且人工成本日益增长,导致电梯维保工作流于走过场现象。

  2、缺乏技术手段获取电梯实时运行状况:通过物业、维保单位上报或市民投诉反映电梯故障的传统模式信息传递严重滞后,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实施高效的救援工作。

  3、运维与监管成本急速增加:目前我省电梯保有量(近26万)且以我省电梯以每年15%以上安装递增,依靠人工运维与监管成本大幅加大。

  4、货梯与人梯混杂使用,导致事故频发原因之一:房子装修时货物超载是物业管理的盲区,且是引发电梯运行问题重要因素之一。

  5、智能操作迭代与升级:无接触乘梯、智能派梯、节能等功能。

  近年来,全国各省、市不断推出电梯安全监管强力新政与实施办法,如:(1)广东率先建立一整套系统性较强的监管新体系;(2)无锡正式要求远程监视功能的电梯列入电梯物联网管理平台,一旦发生市民被困电梯等紧急情况,电梯物联网平台将自动获取异常情况,即刻通知相关维保单位在第一通知相关维保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3)重庆市实施特种设备“一基地、六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急救援指挥中心将快速反应电梯应急救援服务网络;(4)天津在全市推广电梯中安装电梯远程监控报警系统;(5)安徽省使用 “黑匣子”建设,实现对电梯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

  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文件中均明确要求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建 议

  1、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条例》中第十三条中原文删去“鼓励”,增加:“必须建立”。

  2、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电梯物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包含传感、控制、通信、云平台等技术),有效推进全省电梯远程实时监控报警系统的建设。

  3、对于老旧小区、公共的电梯,限期整改,必须全面实施电梯物联网实时智能化监控。

  4、对于无能力改造的单位或小区的电梯,各级政府可给予适当财政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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