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城市面源径流污染治理水平和提高城市排涝能力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5:4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1297

  背景、问题和分析

  城市面源径流污染是一个世界性水环境问题,雨水口既是城市排水系统的起点,也是城市非点源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主要通道。通过进入雨水口污染物的拦截净化,是截断污染源的最有效方法。现有城市道路雨水口雨水排放能力不足,容易堵塞,杂物(泥沙、石子、树叶、食物果皮等固体垃圾)容易排(掉)入,造成雨水口底部和管网内淤积物不断增加,以及雨水口底部下凹区沉积有黑臭水现象。不少发达国家规定雨水口的作用不仅仅是排水,还应对雨水径流起到净化作用。如美国早在1995年就开始设置截污过滤装置,对雨水口污染控制有明确条例规定,要求对径流污染进行源头控制,包括在雨水口和雨水井内应设有截污过滤措施,这些政策性的法规和条例促进了雨水口截污设施产业化;英国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SUDS)中,预防措施和源头控制在管理中处于最高等级。德国等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雨水口内就设有截污挂篮,各地应用广泛。我省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提高城市道路雨水口截污和排涝能力,在规范、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中作出相关规定。

  建 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主要任务包括: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等。实施城市道路雨水口新技术,可以提升城市面源径流污染治理水平和提高城市排涝能力。为此建议:

  1、加大城市道路雨水口源头截污及提高其道路雨水排放能力设施项目的科技研发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关于环保型、防盗型、防臭型等雨水口专利已有100多项,许多专利技术及相关规范中涉及雨水口截污设施内容,但实际工程中雨水口结构型式单一,缺少过流净化功能,导致道路雨水径流污染没有得到有效的源头控制,污染物堵塞等因素也严重影响排水的能力。要加大对城市雨水口研发项目的支持,重点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项目给予立项和资金支持。

  2、设计新型“截污排涝雨水口”。通过创新理念、创新设计,改变传统的设计思路和方法,以当前城市面临的问题为导向,以创新求突破,以解决问题和需求为目标。设计具有快速排放路面雨水及截污净化功能的雨水口,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提高路面雨水排放能力的新技术。将“截污排涝雨水口”与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相结合,达到排水系统全过程在线监测与预(报)警,实现城市排水系统智慧化。将雨水口上部与城市景观相结合,达到城市排水设施景观化。提升城市道路雨水口建设的智慧化和景观化水平。

  3、推广城市新型“截污排涝雨水口”新产品的实际应用。雨水口截污装置作为路面排水污染控制设施,其结构形式及功能对径流雨水的水质控制尤为重要,我省目前城市道路雨水口的主要功能仅是排放雨水,但雨水排放能力也不足。应通过行政措施强力推进,将传统雨水口技术改进、创新和使用新产品代替传统雨水口,将新型“截污排涝雨水口”纳入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的方案之中,实现城市道路雨水净化,并提高路面雨水排放能力,减少避免城市积水内涝。

  4、提高城市道路雨水排水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现有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6版)中规定:“雨水口宜设污物截留设施”,修订为“雨水口应设污物截留设施并提高雨水排放能力”。要将新型雨水口作为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及解决问题的新措施列入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和城市改造方案中,作为城市设计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方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