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5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5-26 12:3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79号 浏览量:{{ pvCount }}

周颖刚委员: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提案》(20261052号)由我厅会同省高院、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常态化市场监测,运行态势企稳向好

  严格执行“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全省房地产市场工作会议,精准研判市场走势。我省房地产市场2021年达到开发投资、销售峰值后进入调整阶段,当前呈现三个积极特征:

  一是核心指标降幅持续收窄。2026年1-3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5.6%,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6.1%,两项指标降幅较2025年分别收窄14.4、4.3个百分点,已连续两个月呈收窄态势。

  二是存量市场占比稳步提升。受议价灵活、配套成熟等优势吸引,刚需群体向二手房市场转移趋势明显,2026年1-3月二手房交易占比达56.0%,较2025年提升0.4个百分点,市场正式进入“增量-存量并重”阶段。

  三是区域价格分化态势清晰。核心地段高品质项目价格保持稳定或微涨,外围板块项目价格调整幅度较大。2026年1-3月重点城市数据显示:厦门岛内一手住宅均价6.2万元/㎡,同比增长4%,岛外均价2.57万元/㎡,同比下降2.2%;福州鼓楼区、台江区一手住宅均价稳定在4万元/㎡以上。

  (二)政策组合效应显现,市场活力逐步释放

  一是省级层面出台系统性支持政策。2026年2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8项具体举措,涵盖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公积金提取支持装修/车位购买/代际互助、放宽提取时限等政策,3月以来市场热度回升明显。

  二是地方配套促消费措施成效显著。各地同步推出购房补贴、假期房展会等政策,持续推行房票安置、共有产权购房、住房“以旧换新”等举措,有效激活需求。福州对四城区购房的二孩家庭按成交价1%给予补贴(单套最高3万元),三孩家庭按1.5%补贴(单套最高5万元);宁德市本级对二孩、三孩家庭给予500元/㎡购房补贴,柘荣县共有产权政策落地4天认购158套,超过2025年一季度成交量;莆田秀屿区发放三类房票,通过补助类房票引导企业职工团购,政策落地首月认购约400套,刺激效果突出。

  三是行业发展长效机制持续完善。编制印发福建省“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项目公司制,实现项目资金封闭管理,保障交付安全;推进现房销售试点,鼓励新出让土地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采用现房销售模式;总结推广“好地段、好开发商、好规划、好配套、好户型、好品质、好服务”的“七好”开发模式,引导行业品质升级。

  四是融资协调机制保障项目交付。2024年2月起,我厅联合福建金融监管局“双牵头”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白名单”项目条件修复和精准推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截至2026年3月底,全省“白名单”项目共529个,累计获得审批授信1932.46亿元,其中527个项目实现贷款投放,累计投放1591.73亿元,有力保障项目建设交付。

  (三)自然资源领域支持,优化要素配给

  一是优化供地全流程管理。规划阶段按15分钟生活圈要求统筹布局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地块宜居性;项目策划阶段优先推出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的优质地块;供地阶段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实施分类调控,合理把握供地节奏。

  二是完善规划政策支撑。协同住建部门推进“好房子”建设,指导各地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管理,对小区公共设施、底层架空、挑高空间、阳台、风雨连廊等实行少计容、不计容政策,提升项目品质。福州出台政策支持项目分期办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厦门支持地下空间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提升项目市场吸引力。

  三是盘活存量用地资源。指导市县用足用好18条存量用地盘活政策,支持运用土地储备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用地,调节土地市场供需结构。

  (四)财政政策精准发力,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国债与专项债支持。超长期特别国债由中央统一发行管理,省级层面可运用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补助。

  二是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重点领域支持机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持合理宏观税负水平,优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协同培育地方税源,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地方自主财力。

  (五)司法保障坚实有力,依法化解行业风险

  一是协同推进风险出清。加强与住建、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动,推动“保交房”项目竣工销号,在福建金瑞嘉园、厦门万城置业等涉房企破产案件中,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树立破产拯救理念,对有运营价值的项目及时启动重整程序,灵活运用“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是深化府院协调联动。健全房地产风险处置协同平台,推动解决房企破产中的金融支持、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引入优质投资人、国企平台、金融资本参与盘活,支持项目复工复建。

  四是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2025年获批设立福州破产法庭,成为继厦门后省内第二家专业破产法庭,全省实现破产审判合议庭全覆盖,审判专业化能力持续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坚持“控新增、盘存量、提质量”总思路,因城施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市场监测调度

  落实“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机制,重点跟踪头部房企、典型楼盘、中介机构的来访认购数据,加强成交结构分析,精准把握市场动态,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二)优化市场有效供给

  指导各地结合库存情况精准供地,优先保障核心区位、配套完善的住宅用地供应,推动泉州中心城区、晋江等低库存区域结合城市更新加快供地;构建覆盖规划、设计、建设、交付全流程的“好房子”标准体系,遴选“七好”示范项目,带动行业品质升级;持续摸排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做好“白名单”项目贷款接续,保障项目交付。

  (三)多措并举提振住房消费

  指导各地结合“端午”“中秋”等假期开展线上线下房展促销活动,持续落实房票安置、共有产权、购房补贴等促消费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四)加速风险房企出清

  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推动建立省级层面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推广“府院联合共益执破”经验,实现风险法治化“一揽子”化解;发挥福州、厦门破产法庭示范作用,探索中小型房企简易破产程序,缩短审理周期,降低退出成本,严格审查重整计划可行性,保障重整实效;加强风险源头化解,针对苗头性问题加强诉调对接,发挥行业协会调解作用,避免风险扩大。

  (五)探索行业发展新模式

  落实“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行动计划,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在条件成熟县市试点现房销售,逐步提高现房销售比例;以城市更新为抓手,试点“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成片开发”等模式;加快构建“市场+保障”双轨体系,引导开发企业向“开发-持有-运营”多元化经营转型,支持企业通过代建、EPC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李 尤

  联系电话:0591-8767468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