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住建部
省政府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概况信息
行业管理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住建厅文件
科技设计
索 引 号:
FJ00116-3000-2012-00392
发文字号:
闽建设〔2012〕8号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2012-04-28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闽建设〔2012〕8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12-04-28 00:00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全真版
文字版
文件下载
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为创新社会管理,倡导“平等开放、和谐安居”理念,建设具有“格局开放、设计精细、设施共享、环境友好、管理互助”特征的新型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和谐人居”建设活动。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函告省厅勘察设计处或住房保障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