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实施宜居城乡环境建设行动和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经研究,拟对原省勘察设计咨询专家库进行更新,并组建勘察设计资深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全省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钢结构、幕墙、智能化、装饰装修等各类专项甲级资质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咨询专家库成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从事勘察设计工作满八年。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
(四)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
三、资深专家应当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在行业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资深专家库成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累计从事勘察设计工作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其中曾担任副总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5年。同时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获得“全国和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不受年龄限制)。
(四)曾主持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不少于5项,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
四、各专业按下列分类填报
(一)建筑工程类: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
(二)市政工程类:道路、桥梁、燃气、给排水、环卫(垃圾处理)、照明工程。
(三)专项类:钢结构、玻璃幕墙、装饰装修、边坡及基坑支护、园林绿化、智能化。
五、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做好推荐,推荐表于2015年2月15日前寄省厅勘察设计处(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fjkcsj @163.com)。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邮编:350001,传真:0591-87546724。
附件: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