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主编的《福建省城市道路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T13-228-2016,自2016年5月10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城市建设处负责组织宣贯,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