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混凝土结构加固修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及验收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233-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原《混凝土结构加固修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及验收规程》DBJ/T 13-233-2016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混凝土结构加固修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及验收标准DBJ/T 13-233-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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