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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共同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42 -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J/T 13-442-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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