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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恒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53-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DBJ/T13-453-202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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