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以点带面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各设区市可择优推荐1个样板区参与申报,优先选择近年来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明显、交通区位便利、有建设资金保障、创建积极性高、容易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地区参与申报,具体创建指引详见附件1。
(二)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实行“三个清单”制度(试行)的通知》,存在负面清单事项的县(市、区)以及2024年正在实施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建设的县(市、区)不参与样板区申报。
二、申报评选
(一)创建单位应为县(市、区)政府,由创建单位组织具体项目实施。申报材料包括2025年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申报表、实施承诺书、策划方案、创建方案(参照附件2-5编制)及相关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提供PPT汇报材料。
(二)各设区市住建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下同)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选择适合的样板区进行申报,并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建厅科技处、省财政厅经建处(全套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3386701395@qq.com)。
(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样板区项目,省住建厅、财政厅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择优确定5个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申报创建单位需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列入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的项目给予每个不超过1000万元的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联系方式:省住建厅科技处李映寰 电话:0591-87527725
省财政厅经建处陈舒虹 电话:0591-87097053
附件:1.2025年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创建指引
2.2025年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申报表
3.2025年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实施承诺书
4.策划方案编制大纲
5.创建方案编制大纲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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