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交建局、区交建局工会,各相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切实提升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智能楼宇管理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搭建技能人才交流展示、切磋提升的平台,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拟于7月在泉州举办全省住建系统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物业管理协会承办,骏源(福建)生活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晟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办,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为技术支持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职业工种
智能楼宇管理员。
(二)竞赛标准
试题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智能楼宇管理员(2018年版)》(职业编码4-06-01-04)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要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要求等内容命题。试题聚焦建筑智能化有关系统基础知识、常用设备和机具使用、常用材料、有关系统安装、调试、维护与故障排查,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等,以智能楼宇管理员综合能力为导向,侧重实际应用操作能力。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1.竞赛内容
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操作技能采用现场操作考核方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均由竞赛组委会技术组按照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智能楼宇管理员技术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
竞赛相关技术文件、理论知识考试题库公布在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fjwygl.org.cn/)及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
2.竞赛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总时间为240分钟。
(四)竞赛成绩
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1.个人成绩:总成绩=理论成绩×30% + 实操成绩×70%。总成绩相同,取实操成绩高者列前。实操成绩仍相同,取实操完成总时间短者列前。
2.团体成绩:团体总成绩=本队2名选手个人总成绩之和。
若团体综合总分相同,以团队操作技能成绩高者为先,再相同,依次比较违规次数少、实操时间短为先。
(五)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省级一类赛执行。
三、赛程安排
(一)7月15日
下午:参赛人员报到
地点: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福建省泉州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1号)
晚上:理论知识考试
地点:泉州职业技术大学A201教室
(二)7月16日
全天:操作技能考核
地点: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物业标准化实训基地
(三)7月17日
上午:竞赛闭幕式
地点:泉州职业技术大学A633报告厅
四、组队要求和参赛资格
(一)组队要求
1.竞赛组队方式(赛制)
本次竞赛以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参赛企业每队限报2名选手。具体参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参赛资格与审核程序
(1)参赛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为福建省住建系统内从事智能楼宇管理工作的企业,且成立工会组织或已加入工会组织。
(2)参赛选手须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经单位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后,择优推荐参赛。
(二)参赛选手资格
1.参赛选手应是在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单位从事智能楼宇管理员工作的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以及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下同)或相应职业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或持有有效期内高压、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上述证书的,须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五、报名要求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所有选手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并确定1名领队,报名材料包括: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须加盖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福建省内社保缴纳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和从事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工作五年以上证明资料(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需提供)。
(二)参赛选手近期电子版照片(文件格式jpg,不大于1MB)。
(三)竞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
六、奖励办法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方可参评奖项。本次竞赛设以下奖项:
(一)个人奖项
1.获得个人综合总分第1名的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的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的选手,颁发铜牌;第4至10名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2.获得个人综合总分前2名的选手,向省人社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获得个人综合总分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获得第2至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二级),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对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颁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
3.获得本次竞赛个人综合得分前5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原则上获得第1名的参赛选手,符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的,可在下一次开展省五一劳动奖集中表彰时,按程序推荐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时间以省总工会通知为准)。
(二)团体奖项
按照团体综合总分成绩排名由省住建厅分别授予:
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2.对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三)竞赛结果以组委会名义、省住建厅代章形式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
八、其它
(一)比赛时,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二)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选手竞赛穿着的工作服、自带的所有物品等,均不能体现地市、单位名称标志等身份信息。
(四)竞赛所用材料由组委会提供,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带。
(五)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必须自带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报到时各代表队领队将相关凭证原件交至会务组核查。
(六)竞赛裁判员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和《福建省住建系统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产生。
(七)联系人:林希 林惠玲
电话:0591-88500559 15205050308
邮箱:354599212@qq.com
地址:福建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1702室
附件:1.2026年福建省住建系统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6年福建省住建系统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名额分配表
3.2026年福建省住建系统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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