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制提升)项目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16 10:4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综合评分法确定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制提升)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报价。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和

服务质量要求

项目完成

时限要求

控制价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制提升)

系统梳理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至归档备案全流程工作内容,对照国家及我省现行保护法规政策、审批流程与地方实操,汇总省内保护利用正反案例,深挖各环节审核监管短板。立足我省历史遗存保护实际,搭建权责明晰的全链条闭环标准化管理体系,配套编制专业名词释义、流程示意图及业务培训课件,最终形成贴合福建实操需求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制提升办法,为为全省管理、建设单位提供统一明确的管控准则与落地实操指引,规范全省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实施,提升遗产精细化管护水平。确保成果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

9.8万元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接主体。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

   

报价(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报价人(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承接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类似项目成果;

  (三)报价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对报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应于2026年7月22日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三)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招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7月23日9:30

  (二)地点:省住建厅七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陈实  1508001305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