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结合项目进展和实际情况,对《规划》及时进行调整。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并商省生态环境厅,拟调出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寿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2个项目,新增宁德市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反馈:省发改委环资处,联系电话:0591-87063725,传真:0591-87063218;省住建厅城管处,联系电话:0591-87624935,传真:0591-86397121;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联系电话:0591-87665760,传真:0591-87665700。
附表:拟调整项目情况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22日
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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