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遴选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通知》(闽建村函〔2026〕11号),经各相关单位申报,省住建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阳光学院2家单位为福建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厅反馈(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村镇处,联系电话:0591-8761615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我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我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
序号 |
单位 |
|
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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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光学院 |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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